初五話財富|出獄後,牟其中先生與呂良彪律師如此“煮酒論英雄”
社會財富的極大豐富是民族復興中國夢的基礎與前提,而企業家則是社會財富生產最核心的組織者與複雜勞動的參與者。
——題記
法商頻道(本公號原名)按::新中国最具影响力的二十位民营企业家,你同意么?
重獲自由之後,牟其中先生曾與大成律師有過多次交流,亦曾與呂良彪律師討論到他自己和新中國成立後的那些作為第一代創業者的二十位最具影響力的企業家們,頗有“煮酒論英雄”之意味。七十周年大慶不久,中國政法大學商學院企業史研究所舉辦第四屆“新中國七十年企業和企業家”學術研討會,呂良彪律師應邀參與併發表專題講演,演講中引用與牟先生交流的相關內容。
工
零:世紀之交卢作孚
十九世紀末期出生的盧作孚先生與毛潤之先生同齡——他創辦民生公司成為國內的航運大王,1938年秋領導民生公司組織指揮宜昌大撤退,用40天時間搶運150萬餘人、物資100萬餘噸,挽救了抗戰時期整個中國的民族工業,受到國民政府嘉獎;1952年,“五反”運動中受誣陷,在重慶服安眠藥自盡——令人唏噓。(參見《呂良彪| 如何從制度上保證民營企業家真正成為“自己人”》)
壹:20世紀10年代生人
二十世紀初葉出生的榮毅仁先生——他將一切獻給黨成為紅色企業家,創辦中信對中國的改革開放作出巨大貢獻,最終成為國家副主席。他的父親榮德生先生曾經專門致函蔣介石闡述了如下具有歷史穿透力的觀點:“若論國家經濟,統治者富有四海。只須掌握政權,人民安居樂業,民生優裕,賦稅自足。能用民力,不必國營,國用自足,不能用民力,雖一切皆有官辦,因官由民出,事不切己,徒然增加浪費而已。而今官商經營混亂巨額虧損,卻壟斷一切,反將民營企業壓迫全無生機。國民政府與國民爭利,真天下之大謬也!”
貳:20世紀20年代生人
二十年代出生的褚時健、李超人先生——褚先生曾經數度入獄,締造了紅塔山的神話也令人對國有企業管理者的價值有一個深入思考,七十多歲出獄後再創業又有“褚橙”的新輝煌,這種企業家精神讓人敬佩。超人先生長期是華人首富並受到港人乃至華人的推崇,我曾經有幸“用法律,為李超人先生贏得清白”(點擊粗體字可閱讀詳情),在不斷出現的“別讓李XX跑了”之類的歡呼聲中,李先生終於貌似漸行漸遠。——超人先生有過一本書叫《不疾而速》,大陸的馮侖則寫過一本《野蠻生長》。南橘北枳,自有因果。
叁:20世紀30年代生人
三十年代出現的步鑫生、馬勝利們,其實更大意義上是國營企業改革者的風雲人物代表,因為他們在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正當年富力強,但那個時代並沒有能夠給他們太多空間。
四:20世紀40年代生人
四十年代出生的柳傳志、任正非、牟其中、宗慶後們堪稱新中國企業家中先驅級別的人物。——近年來,1946年出生的曹德旺先生風頭極勁。
曾經的所謂“首富兼首騙”牟其中先生曾三度入獄總共度過了二十三年的時光,第一次讓他進監獄和他至今仍然在思考的問題都是“中國向何處去?”
關於任正非先生的文字太多,對於這樣一位值得尊重的企業家今天暫時不予置評。
創造奇跡的柳傳志先生現在時常提到民營企業家的三大恐懼......而近來聯想與他本人卻也因為司馬難們的定點狙擊陷入輿論漩渦。(參見《管好權力,社會才有安全感,民企才有定心丸》)
從2007至2009年我們曾參與“達能與娃哈哈之爭”,其間經歷了所謂宗慶後先生逃稅三個億等公共事件——其實在達能拋出所謂逃稅事件之前,我們就已經排查出相關問題,在雙方對稅收問題約定不明的情況下主動補交了相關款項。此後,考慮到地方政府時常動用稅務手段抓企業家的嚴酷現實我們不斷向有關部門呼籲,最終2009年2月出臺的《刑法修正案(七)》專門規定:“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這就從法律上約束了地方政府不能一發現稅務問題就出動G安抓人——劉曉慶因為稅務問題在看守所裏呆了四百多天,範冰冰及時補交稅款免遭牢獄之災,便是法律規則發生的這個變化。
順便提一句:曾經一度在相當的時間和地域範圍內,“虛假註冊、抽逃出資”成為抓捕民企老總的“口袋罪”,為此我們也一直向有關機關反應、各種場合呼籲,在《公司法》關於公司資本制度發生重大變化後的背景下,最高檢和公安部終於出臺規範性檔,要求各地此種情況下原則上不得抓捕企業家。(《落實最高指示,消除民企最大恐懼》)
伍:20世紀50年代生人
五十年代出生的王健林(許家印)們都曾是中國的“首富”,他們主要都從房地產業起家,或愛搖滾或擅籃球,具有那個時代成長起來的人們的鮮明特徵,前兩年也都曾意氣風發到比以複加繼而“驚出滿身的冷汗”,恒大更是轟然躺下——值得一提的是超級網紅“王子”思聰近日終於徹底閉嘴甚至被法院強制執行,這似乎令很多人感覺很爽。——對此網上有句話蠻令人回味:當地主家裏日子不好過的時候,窮人的日子就一定會更好或是變好麼?
五十年代出生的顧雛軍、任某某們堪稱企業家中的“異類”:顧雛軍當年著了郎鹹平的道、貿然回應引發所謂“郎顧之爭”,在極擅以正義與專業之名迎合權力、挑動民粹的郎教授(另一個司馬難?)的攻擊下,終於成為民眾對國有資產流失、腐敗盛行、社會不公等嚴重不滿的宣洩對象,甚至成為某種意義上的“人民公敵”,最終在各種力量和因素的綜合博弈之下要監獄中度過了七年多的時光。最高院再審時,依然認定他從科龍這樣一家上市公司裏未經正當程式即“使用”二點九億款項構成挪用資金罪。顧的命運,既與他自身的個性相關,也與他自國外成功創業回來沒有“原罪”的“自信”相關,更與時代特色與各種勢力的角力相關。——2019年4月,顧再審仍然被認定挪用科龍二點九億構成挪用資金被處刑五年;2022年1月,廣東高院決定對顧氏超期服刑給予國家賠償43萬元!——對此有人斥作“侮辱性賠償”,但顯然這至少值得有限度的歡呼——畢竟,這也可稱得上“庶民的勝利”。(點擊閱讀《顧雛軍案再審的生死手》)
任某當然是一個企業家,無論是作為國企管理者還是自身創業後,但他更重要的影響力並非在商業上而是因為其公共表達所產生的社會影響力,相當意義上他是以關注宏觀經濟環境與民主法治進程的公眾人物形象出現,如寧高寧在任某某類自傳體的《野性憂雅》一書的推薦語中所稱:任某某努力做好企業,似乎更多的是為了贏得表達的機會、提升表達的能力。
五十年代出生王石、董明珠們,則是職業經理人的傑出代表。他們都是傑出的企業管理者,萬科、格力的成功都離不開他們的貢獻。但他們並非公司股東,卻以強勢態度對待公司股東,引發關注與爭議也就不例外了——畢竟,現代公司治理必須防止兩種不良傾向:一是“一股獨大”、大股東欺負中小股東;二是“內部人控制”職業經理人過於強勢壓迫公司股東。(參見《公司、老闆與掌櫃|從黃光裕、顧雛軍到陳曉、王石、董明珠......》)
陸:20世紀60年代生人
六十年代出生的馬傑克、黃光裕是中國企業家歷史上繞不過去的人物:黃光裕是新中國第一位真正意義上的“首富”,而且登頂數年,草根創業的傳奇式人物。“國美內戰”驚心動魄,相當意義上是以陳曉為代言人的國際投資機構對中國本土資本的“圍獵”,是繼“達娃之爭”後中國資本邁向國際化過程中的一次“本土博弈”。
令人印象深刻的是,杜鵑二審的改判“緩刑”重獲自由既使黃光裕一方有了核心的組織者,更傳遞出某種明確的政府意志——其實,在萬科控制權之爭當中,也有同樣的因素。(參見《商戰的秘訣》)傑克馬前幾年前終於“退而不休”,而去年的那通“放炮”則給阿裏帶來近乎災難性後果。各界做了各種各樣的解讀。在商業和其他領域的成功及影響力,確實只能用“外星人”來形容這裏不多講。這裏只講2010年中國企業家領袖年會上,他因為支付寶的成功而獲大獎。在論壇最後的演講裏,他明確提出:支付寶確實不錯,但如果XX想要,我馬上可以給它!——當時全場一陣不信的訕笑。待全場平靜下來後,他講了最後一句:如果XX要,我能不給它麼?!全場對此報以經久不息的熱烈掌聲。(參見《馬雲定律》)
柒:20世紀70年代生人
七十年代出生的馬化騰、李彥宏(此处当时记忆有误,李应为1968年生人——笔者注)似乎透著某種“精緻的成功”:我始終認為騰迅對國人生活和社會進步的意義是無以倫比的,從OICQ、QQ到微信,深刻改變著國人獲取資訊、相互交流、共同表達的基本生態,使中國社會公權與私權的博弈在移動互聯的大背景之下發生著歷史性的變化。百度曾經對於國人獲取資訊有過革命性的幫助,但在POWER和金錢的雙重腐蝕之下,百度似乎墮落得太厲害了。
捌:20世紀80年代生人
八十年代出生的程維,在我看來是中國當下最年輕的真正意義上的企業家——第一代創業者,以新的商業模式凝聚社會資源,創造商業成功的同時深刻影響社會——他改變了國人的出行模式,PK了國內外的同行,很好地整合了資源實現了合作。(參見《江右商幫|信仰、規則與財富——給江西籍企業家講演》)
玖:命運多舛的中國式企業家們期待“不折騰”
對一個民族而言,企業家是社會財富生產最為核心的組織者,社會最為稀缺的人力資源,堪稱和平時期的英雄——這裏提到的二十位,只是筆者腦海中最先浮現出來的代表。近二十年來,有幸在擔任法官、律師、仲裁員的職業過程中接觸許多優秀企業家也曾與前述企業家中的一部分有過合作,也有幸擔任過一些中國五百強企業董事、獨董、顧問,還曾在各種研討、培訓過程中與專家學者及企業家們充分交流,受益匪淺。近年來因為區塊鏈、數字幣等新經濟領域、新商業模式而接觸過一批80後、90後的年輕人(參見《警惕全民區塊鏈大躍進!》),他們當中有的已經獲得了商業上的巨大成功,但總體而言離成功企業家的標準似乎還有相當距離——成長不能超越過程,發展需要不斷傳承——我堅信他們當中未來也一定會產生影響歷史進程的企業家。
拾:如何從制度上保障民營經濟、民企老總成為我們的“自己人“?
筆者曾以“中國民營經濟司法保護的難點及對策”為主題在中國政法大學“薊門法治金融論壇”作七專題講演。概括而言,中國歷史上的商人、作坊主、企業家們自誕生之日起,就是“折騰”與“被折騰”的歷史。似乎,關於中國人“仇富”便成了某種不言而喻的事實。那麼中國人真的那麼仇富麼?中國式仇富相當程度上有錢權勾結、錢惡勾結等致富手段的問題,有部分富人為富不仁的問題,還有長期教育與理念而將社會化大生產參與者的資本家視作剝削者的問題,也包括因為自己無能致富而心態不平衡的問題。因為這些社會原因和人性本身的問題,導致了企業家在中國歷史上的命運多舛。最高領導層曾多次召開民營經濟座談會,最高領袖更是高屋建瓴地指出:民營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民營企業家是我們的自己人!——那麼,如何從制度上保障民企成為我們的“自己人”?
......
【待續】
附:資本是萬惡的嗎?
點擊即可閱讀:
資本是萬惡的嗎?//法律首先是幫人賺錢的!//初五|“财神即律师”的历史与当下//商戰的秘訣//初五迎财神|什么,才是我们最要紧的财富?//馬雲定律//用法律,為李超人先生贏得清白//當年,呂良彪律師與宗慶後先生如此評價郎鹹平與顧雛軍//企業家也是勞動者!//江右商幫|信仰、規則與財富——給江西籍企業家講演//顧雛軍案再審的生死手//公司、老闆與掌櫃|從黃光裕、顧雛軍到陳曉、王石、董明珠......管好權力,社會才有安全感,民企才有定心丸//落實最高指示,消除民企最大恐懼//如何從制度上保證民營企業家成為我們的自己人//中國式企業家刑事風險管理大全